在资本公司中,过去年度的亏损由股东以非资本增加的方式弥补,是一个经常被关注和提出的问题。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会计和税务上应如何处理,常常存在不确定性。伊斯坦布尔税务局于2017年4月18日发布的裁定对此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路径。

公司亏损由股东弥补:不是资本,应计入收入

在资本公司中,如果股东为了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向公司注入现金,但未将该金额作为资本增加登记在册,则该金额应直接计入公司收入。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的规定,资本增加只能通过变更公司章程并在注册机关进行登记方可生效。在未完成这些程序的情况下,尽管该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自有资本,但在法律和税务上并不视为资本,应计入公司所得。

从会计与税收角度的评估

根据《法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法人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商业所得的条款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38条规定了对公司自有资本的贡献对商业所得的影响。

股东未计入资本的支付,应视为公司商业利润的一部分。

弥补过去年度亏损不构成捐赠或资本增加,而是一项对公司有利的收益。

实务操作建议

如果股东计划为弥补亏损而付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 该金额应作为资本增加处理;

  • 如果不进行资本增加,则必须将其作为收入入账,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即使有董事会决议,未增加资本的款项仍应视为公司收入。

十问十答
  1. 股东可以弥补公司亏损吗?
    可以,但若不计入资本,则应视为公司收入。

  2. 股东的付款应如何会计处理?
    作为收入入账,计入公司所得。

  3. 该金额是否需要缴税?
    是的,因为属于公司利润,应缴纳法人所得税。

  4. 如果计入资本会怎样?
    不视为利润分配,也不计入收入。

  5. 董事会决议是否足够?
    不足够,必须依法完成资本增加程序。

  6. 如何进行资本增加?
    根据《商法典》,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注册。

  7. 此类支付是否可以视为捐赠?
    不能,它属于公司收入的一种形式。

  8. 公司自有资本是否增加?
    是的,但在税务上仍视为利润。

  9. 股东是否需承担税负?
    不承担,收入发生在公司,不是股东个人。

  10. 应在哪些会计科目中记录?
    应记录在收入科目中,例如“其他常规收入和利润”。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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