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向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员工发放“工资优惠”(即工资发放优惠、工资促销款)已相当普遍。那么,这类优惠款项是否需要纳税?在所得税与遗产及继承税的角度如何认定?本文将为您提供明确的答案。
什么是工资优惠?
工资优惠是指公共或私营机构与银行签订工资发放协议,由相关银行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向员工提供的款项。该类支付通常直接以现金发放给员工,或以礼品积分形式提供。
优惠款项是否属于工资?
根据《所得税法》第193号,要将某项支付认定为工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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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雇主—雇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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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是针对特定服务所作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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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隶属于某一特定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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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利益以货币、实物或可用货币表示的价值形式体现。
但在工资优惠支付中,银行与员工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这类支付不能视为工资。
如果银行将优惠款直接支付给机构,而机构在不计入自身收入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将该款项转给员工,那么机构只是起到中介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该支付也不属于工资,不需缴纳所得税。
优惠款是否需缴纳遗产与继承税?
根据《遗产与继承税法》(第7338号),任何财产或金钱无偿(无对价)地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需缴纳此税。但工资优惠基于银行与机构之间的协议,银行支付此款项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因此,工资优惠并非无偿取得,不构成无偿转让,不适用遗产与继承税。
支付给机构的优惠款如何处理?
如果银行将优惠款直接支付给机构,而机构将其计入收入,则该款项应作为营业收入或企业所得处理。之后若再向员工支付,这笔款项已不再是银行优惠,而是工资,应按工资征税。
税收处理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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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直接向员工支付的优惠不算工资,不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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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款直接支付给机构,机构原封不动转给员工的,不产生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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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优惠计入收入后再支付给员工的,该款项属于工资,应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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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工资优惠不征收遗产与继承税。
问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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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资/薪资优惠?
银行向公共部门或私营部门员工支付的现金或积分。 -
优惠款是否需缴纳所得税?
直接支付给员工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
优惠款是否视为工资?
否,因银行与员工不存在雇佣关系。 -
企业将优惠计入收入后再支付给员工会怎样?
此时该支付已不是优惠,而是工资,需缴纳所得税。 -
优惠款是否需缴纳遗产与继承税?
否,因为它不是无偿取得的收入。 -
银行向机构支付优惠会产生税负吗?
机构未将其计入收入的,不产生税负。 -
公共部门员工领取优惠如何处理?
若公共机构仅起中介作用,则不算工资,也不征收所得税。 -
工资优惠涉及哪些税法?
《所得税法》与《遗产及继承税法》。 -
员工领取银行优惠是否会增加税负?
若直接支付给员工,不会产生税负。 -
工资优惠适用于哪些机构?
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私营企业及银行。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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