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耳其自由区经营的企业,在会计和税收应用方面可能适用特别规定。尤其是电子账簿(e-Defter)记录是否可以使用外币的问题,在实务和纳税人中经常被提及。

《税务程序法》中的土耳其里拉使用义务

根据《税务程序法》(VUK)第215条,账簿必须以土耳其语记载,且记录应以土耳其里拉为计量单位。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经财政与财政部批准,可以使用外币记账。

据此:

  • 在正常情况下,所有账簿和凭证均应以土耳其里拉编制;

  • 但资本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司以及在自由区经营的企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以外币记账;

  • 在进行此类记录时,应以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当日的外汇买入价为依据。

自由区的电子账簿应用

《自由区法》(第3218号)第6条赋予财政部在自由区内规定账簿记载与凭证编制的特别权限。根据该权限发布的相关规定:

  • 在自由区内经营的所得税或法人税纳税人,可以以外币记载账簿(包括电子账簿);

  • 但此便利仅适用于在自由区内独立经营的企业;

  • 如果企业通过自由区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而总部设在土耳其境内,则不得享受此便利。

以外币记账的基本原则

对于以外币记账的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 交易应按交易发生日的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外汇买入价折算;

  • 经济价值和税基应按记账所采用的外币确定;

  • 但税务申报应按相关月份首日的汇率折算为土耳其里拉申报;

  • 税款的缴纳、退税和抵扣应以土耳其里拉进行;

  • 一旦选择以外币记账,至少五年内不得转回土耳其里拉。

总结

在自由区经营的企业,如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以外币记载电子账簿。但相关记录仍必须在税务申报中以土耳其里拉折算反映。该规定为以外币为主经营的自由区企业提供了会计便利。


常见问答(Q&A)

自由区的电子账簿可以用外币记载吗?
是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电子账簿记录应采用哪一汇率?
采用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的每日外汇买入价。

税务申报应使用哪种货币?
必须以土耳其里拉申报。

自由区以外的分支机构能否享受此便利?
不能,仅限自由区内的企业。

以外币记账的企业多久后可以转回土耳其里拉?
至少五年内不得转回。

税款支付应使用哪种货币?
应以土耳其里拉支付。

在电子账簿中使用外币有什么优势?
为以外币为主经营的企业提供会计便利。

电子账簿是否仍必须使用土耳其语?
是的,记录必须使用土耳其语。

在电子账簿中以外币记录时,税基如何计算?
按所采用的外币计算,在申报时折算为土耳其里拉。

自由区企业受哪些法规约束?
受《自由区法》和《税务程序法》的约束。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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