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发生的护照、机票、餐饮等费用,在税收法规和增值税方面是否可以抵扣?股东、管理人员与雇员之间有何区别?

本文将说明,公司股东在境外发生的护照、机票及餐饮费用,是否在税收法规框架下,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作为费用列支,以及其凭证要求和费用扣除条件。

一、境外发生的费用在税务方面是否可以列支?

在因商业目的前往境外出差时发生的费用(如护照、机票、餐饮等),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是否能够列支,需要分别评估。最容易混淆的一点是:公司股东与公司雇员或管理人员之间的区别。

a. 税务程序法角度的凭证义务

根据《税务程序法》,一项费用要想记入法定账簿,必须有合法凭证作为依据。这些凭证包括:

  • 发票

  • 来自境外服务提供方的有效凭证(如酒店发票、机票、餐饮发票)

如凭证为外文,在税务稽查需要时,须提供经过认证的土耳其语译本。凭证金额应按照出具当日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的买入汇率折算为土耳其里拉入账。

b.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费用列支条件

根据《5520号企业所得税法》和《193号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境外差旅费用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从税基中扣除:

  • 必须以取得或维持商业收益为目的;

  • 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称;

  • 费用须以差旅期间为限;

  • 凭证必须合法有效。

但此处存在关键区别:

  • 公司雇员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作为费用列支;

  • 公司股东的相关费用则不得作为费用列支。(财政部门在相关裁定中已表明此观点)

原因在于:股东并非独立于公司的法人主体,而是公司的所有者。因此,必须区分个人支出与公司支出。

c. 增值税方面的情况

根据《3065号增值税法》,境外费用所含增值税仅在以下条件下可以抵扣:

  • 增值税须在发票或类似凭证上单独列示;

  • 该凭证须入账;

  • 该交付或服务须与土耳其境内的应税交易相关。

然而,境外发生的费用大多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

  • 境外护照、机票、餐饮等费用所含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而且这一规定对股东、管理人员或雇员一视同仁

结论

公司名义下发生的费用,只有在与商业收益的取得直接相关、比例适当、有合法凭证并由授权人员(雇员/管理人员)发生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可为费用。公司股东个人发生的费用,即便有凭证,也不得从公司利润中扣除。此外,境外费用所含增值税通常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常见问题解答(FAQ)

  1. 公司股东境外费用可以列支吗?
    不可以。股东的个人费用不得作为公司费用列支。

  2. 机票费用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境外机票费用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

  3. 哪些凭证被认可?
    发票、酒店预订单、机票等符合当地法律的凭证。

  4. 凭证为外文时如何处理?
    必要时应翻译成土耳其语并提供认证版本。

  5. 护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否可列支?
    对股东不可以;对管理人员和雇员,如符合条件则可以。

  6. 差旅期间以外的支出如何处理?
    与业务无关,不予认可。

  7.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是否可以列支?
    可以。如与业务相关并有凭证,则可列支。

  8. 公司雇员的餐饮费用能否抵扣?
    可以,但必须有凭证且与业务相关。

  9. 股东与管理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是公司所有者;管理人员是代表公司履职的人。因此税务处理不同。

  10. 无凭证的支出如何处理?
    不能从税基中扣除,也不能入账。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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