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

 

土耳其共和国财政与财政部于2025年5月2日发文(编号:3948630),对出口商实施了一项重要变更。根据该变更,自2025年5月5日星期一起,出口收入的强制结汇比例由原先的25%提高至35%

该规定属于临时性措施,将执行至2025年7月31日为止。相关细节已在土耳其中央银行(TCMB)《出口通则》的临时第2中明确说明。

新比例意味着什么?

自土耳其企业从海外收回出口收入之日起,至少35%必须通过该收入进入的银行出售给土耳其中央银行(TCMB
出售交易将按照交易当天的TCMB外汇买入汇率执行,对应的土耳其里拉金额将划入出口商账户中。

此措施旨在强化外贸平衡与外汇储备,同时也是以下专业人士需密切关注的最新动态:

  • 涉及出口业务的会计人员、
  • 财务顾问、
  • 处理出口收益确认书(İBKB)与外汇购买凭证(DAB)事宜的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 临时第2条内容:

“自本条款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含)期间,与İBKB或DAB挂钩的出口收入中,至少35%须出售给出具该İBKB或DAB的银行。该银行应按当日TCMB公布的买入汇率,在当日将相应金额出售给中央银行,并将其汇入中央银行在该银行的账户中。银行应向出口商以土耳其里拉全额支付该金额的对价。”

具体实施时间:

  • 开始时间:2025年5月5日 星期一
  • 结束时间:2025年7月31日 星期四(含)

谁将受到影响?应由谁关注?

此规定将直接影响以下群体:

  • 出口企业
  • 报关代理/清关顾问
  • 会计与财务顾问
  • 银行
  • 审计机构

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事项:

  1. 出口商必须确保将到账外汇的35%在规定时间内出售给相关银行
  2. 会计记录中应正确反映出售金额及其对应的土耳其里拉收入
  3. 由于该规定是临时措施,需关注7月31日之后的政策更新
  4. 错误操作可能导致出口收入回款延误或结汇障碍

总结:

将强制结汇比例上调至35%,是对会计、审计及外汇操作等日常流程的重大调整。准确及时地处理结汇事务,有助于避免处罚及资金延误。

 

10个问题 10个答案(段落形式)

  1. 新规定何时生效?
    自2025年5月5日星期一起生效。
  2. 外汇出售义务的比例是多少?
    规定比例为35%。
  3. 之前的比例是多少?
    之前的比例是25%。
  4. 该规定适用到什么时候?
    暂时适用至2025年7月31日(含当日)。
  5. 哪些外汇收入属于适用范围?
    需通过《出口收入接受证明》(İBKB)或《外汇购买证明》(DAB)登记的出口收入。
  6. 外汇必须卖给谁?
    必须出售给相关银行,由该银行转售给土耳其中央银行。
  7. 适用哪一天的汇率?
    使用交易当日土耳其中央银行公布的买入汇率。
  8. 外汇的对价如何支付?
    以土耳其里拉形式支付给出口商。
  9. 该规定涉及哪些人群?
    涉及出口企业、会计师、财务顾问、银行及审计公司。
  10. 最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必须按时并准确完成35%的外汇出售操作。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联系我们 binnur@karenaudi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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