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外公司的发票和单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在会计记录中被视为有效?
这个问题,尤其是对于从事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或与国外服务提供商合作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根据《税务程序法》(VUK)及相关通告,该问题有明确答案。但也有一些条件,如果忽略,就可能导致单据无效。
法律依据:税务程序法第227、228和234条
根据《税务程序法》第227条,与第三方的交易必须以凭证予以证明。简单来说,如果您从国外购买了商品或服务,并取得了相关单据,则该单据可以用于会计记录。但前提是该单据必须是**“有效的单据”**。
什么是“有效的单据”?
“有效的单据”指的是根据相关国家税收法规开具,并具有正式效力的文件。例如,从德国公司购买的商品,如果取得的发票符合德国的税务制度,则该发票是有效的。
哪些单据被视为有效?
根据第253号税务程序法通告,来自国外公司的单据可以作为土耳其纳税人的支出进行记账。但该单据应按照土耳其中央银行当日的外汇买入汇率折算为土耳其里拉,并以该方式记入账目。
是否必须翻译成土耳其语?
通常不需要将单据翻译。但在税务审计期间,如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纳税人必须通过宣誓翻译员将其翻译为土耳其语。
没有发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怎么办?
《税务程序法》第228条规定,部分支出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也可以记账。但这仅适用于按照惯例无法取得单据的小额支出。像从国外购买的零配件、设备或技术服务等则不属于这一范畴。
支出单是否有效?
根据《税务程序法》第234条,只有从免税商人处采购时才可开具支出单。而国外的卖家在土耳其税务制度中并不属于免税商人。因此,支出单不适用于此类交易。
总结:您该怎么做?
如果您从国外采购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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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取得依据该国法律开具的有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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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折算为土耳其里拉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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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应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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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按照规定操作,以避免日后因税务审计而产生罚款或纠纷。
10问10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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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发票可以记入会计记录吗?
可以,但必须是有效的单据。 -
什么是有效单据?
是指根据开具国的税务法规制作并具有正式效力的文件。 -
所有国外发票都有效吗?
否。如果不是有效单据,则视为无效。 -
是否必须换算为土耳其里拉?
是。应根据发票日期的土耳其中央银行外汇买入汇率换算为TL。 -
是否必须翻译?
一般不强制。但在审计时可能被要求翻译。 -
可以使用支出单吗?
不可以。不适用于国外交易。 -
哪些文件不被视为有效?
如邮件往来、无发票的报价单等不被视为有效单据。 -
税法中哪几条规定了这一事项?
第227、228、234条及第253号通告。 -
小额支出可以无单据记账吗?
仅适用于习惯上无法取得单据的支出。 -
应如何处理?
始终要求提供有效单据,并在入账前核查其合法性。
来源: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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