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类型变更”(Nevi değişikliği)过程中,涉及到公司税(Kurumlar Vergisi)与源自现金增资的利息扣除(faiz indirimi)等相关规定,常常是会计和审计专家面临的复杂议题之一。2024年7月11日发布的一份特别裁定对此问题作出了重要说明。
什么是类型变更?其法律影响是什么?
根据《第5520号公司税法》第19条规定,公司类型变更被视为一种“转让”(devir)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利将转移至股份有限公司。同法第20条规定,需对变更日期前的收益进行纳税申报。
利息扣除政策如何适用?
依据《第5520号公司税法》第10条第1款(ı项),对于现金增资,根据土耳其中央银行(TCMB)公布的商业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额的50%,可以从当年的企业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若现金来源于境外,该比例可提高至75%。
类型变更情况下如何享受利息扣除?
根据特别裁定,在有限公司因年度盈利不足而未能使用的利息扣除额度,可在类型变更当年通过“简易期间申报”(kıst dönem beyanname)进行抵扣。此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在后续年度中也可继续使用剩余的扣除额度。
如何使用TCMB公布的利率进行计算?
应根据公司变更登记所在月份,采用土耳其中央银行公布的“土耳其里拉商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Ticari Krediler (TL) Ağırlıklı Ortalama Faiz Oranı)进行计算。该利率须在相关申报年度内公布,扣除金额应按月度进行分摊计算,月不足整月时按整月计算。
结论
在公司类型变更的情形下,有限公司因现金增资所获得的利息扣除权利可转移至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可在简易期间以及后续会计期间继续使用。
十问十答:
1. 类型变更在税法中意味着什么?
属于转让行为,所有财务义务由新公司承继。
2. 利息扣除由哪部法律规定?
由《第5520号公司税法》第10条规定。
3. 如何使用中央银行的利率?
按该利率计算全年可扣除金额。
4. 可否在简易期间申报表中使用扣除?
可以,可依据登记当月利率进行计算。
5. 以前年度已计算但未使用的扣除能否转移?
可以,股份有限公司可继承此权利。
6. 若资本来源为国外,扣除比例有变化吗?
有变化,扣除比例提高至75%。
7. 如何查询登记月份的TCMB利率?
可在土耳其中央银行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加权利率。
8. 如果发生资本减少会如何?
对于减少部分,将不再享有利息扣除。
9. 利息扣除可使用多长时间?
包括成立年份在内共5个会计期间。
10. 哪些公司不能享受此政策?
银行、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不适用该政策。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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