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年遗忘未入账的发票,可以在下一年度作为费用列支吗?

由于业务繁忙或疏忽,许多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可能未能及时入账某些采购发票。那么,这些属于上一期间但因遗忘未入账的发票,是否可以在下一年作为成本项目列入账目呢?

根据萨姆松税务局2023年6月14日发布的特别裁定,我们将在下文详细探讨此问题的答案及其法律框架。

税法中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与期间归属制

在税法中,为了确定商业利润,适用两项基本原则:

  • 权责发生制(Tahakkuk Esası):收入或费用必须在金额和性质上确定后才能确认;

  • 期间归属制(Dönemsellik İlkesi):收入或费用必须归属于其相关期间入账。

这两个原则是企业准确透明地确认商业利润的基础指导。

哪些情况下前一年的发票不能在下一年入账?

如果发票是针对某项采购在当年开具,且该商品在当年已纳入库存,那么这张发票应当计入采购发生的当年。

例如:若某项商品于2024年购买,但未入账,而该商品在2024年12月31日仍在库存中,则相关发票金额不能在2025年作为费用列支。相反,应在计算2024年度企业利润时加以考虑,并在2024年的账目中进行更正。

未售出的库存何时可以作为费用列支?

若所购商品尚未销售或尚未使用,则不能直接作为费用列支。此类商品应列入库存账户。但在商品被销售或用于企业运营时,可作为成本项目在相关期间利润中扣除。

财务合规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 应注意发票日期,并确保在相关年度入账;

  • 商品实际取得年份应与发票日期相符;

  • 对于未入账的商品金额,不能在下一年度进行调整;但对于如2024年等的前期账目,可以通过向税务机关递交更正申报的方式处理;

  • 因发票未入账导致的财务报表失实,可能在税务稽查中引发问题。

总结:应如何处理?

对于前一年购买但因疏忽未入账的商品发票:

  • 若相关商品在当年仍在库存中,仅能在该年度的财务报表中作为费用或成本考虑;

  • 不可在下一年度直接列入成本;

  • 若已延误,最佳解决方式是与税务局联系并提交更正申报表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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