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程序(Konkordato)是指债务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为避免破产而获得重组机会的法律程序。在此期间,债权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坏账准备何时可以计提?”
《税务程序法》(Vergi Usul Kanunu, VUK)及土耳其税务局(Gelir İdaresi Başkanlığı)发布的特别裁定对此有明确规定。
一、什么是坏账?
根据《税务程序法》第323条规定,与取得商业或农业收益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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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入诉讼或强制执行阶段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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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书面多次催收但债务人仍未支付的小额应收账款;
可视为坏账。
对于此类应收账款,可以在评估日计提坏账准备。但若该应收账款有担保,仅可对扣除担保后剩余部分计提准备。
二、和解程序中的坏账处理
和解制度由第7101号法取代了原“破产延期制度”,允许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对债务进行重组。
此时法院会先作出临时期限,随后再作出正式期限的决定。
在此期间,债权人不得对债务人发起任何强制执行程序,已启动的程序也会中止。
因此,应收账款被视为“可疑”的日期,与法院公布和解期限决定的日期直接相关。
三、临时期限决定前的应收账款
若在法院作出临时期限决定前,应收账款尚未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则自临时期限决定公告所属会计期间起,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例如:
某笔应收账款于2018年到期,而债务人于2018年10月1日被法院裁定临时期限,则可在2018会计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四、在临时期限期间到期的应收账款
若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处于临时或正式期限期间内,则可在到期所属的会计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换言之,即使和解程序尚未结束,若某笔应收账款于2019年到期,也可在2019会计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五、正式期限期间的计提处理
正式期限的裁定意味着法院认为和解成功的可能性较高。在此期间,债权人依然不能发起执行程序,因此此前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需调整。
六、和解被驳回或期限被撤销的情况
若法院驳回和解申请或撤销期限决定,此前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依据《税务程序法》第323条及相关通告进行调整或冲回。
七、结论
对于处于和解程序中的债务企业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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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到期日在临时期限裁定前,则应在临时期限公告所属会计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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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到期日在和解程序期间,则应在该应收账款到期所属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仅可针对与商业或农业收益相关的应收账款计提。
常见问答(Q&A)
坏账的定义是什么?
指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回收存在不确定性的商业应收账款。
和解程序中的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吗?
可以,但须符合《税务程序法》第323条规定的条件与期间。
临时期限裁定后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吗?
可以,在临时期限公告所属会计期间计提。
在和解期间到期的应收账款,何时计提?
在其到期所属会计期间计提。
正式期限期间需要调整之前的准备吗?
不需要,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继续保留。
有担保的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仅可对扣除担保后剩余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若和解被驳回会怎样?
此前计提的坏账准备须进行调整或冲回。
和解与破产延期有何区别?
和解是为防止破产而进行的债务重组程序。
坏账准备适用于哪些收益?
仅适用于与商业或农业收益相关的应收账款。
《税务程序法》第323条涵盖哪些情况?
涵盖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未能收回的商业应收账款。
来源:www.muhasebenews.com
Binnur Yayla
中文翻译与国际客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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